每人的免稅行李限額是規定給每次入境的,並不是幾個入境者合計的免稅限額去結算一個入境者的收稅豁免,除了一個家庭的成員在同個旅行中的伴隨行李。
每個貨品項目所規定的限額如下
酒類: 若入境者攜帶完整的瓶、壺、缸或罐子(以下簡稱並統稱為瓶)且其容量並不多於01(一)公升而超過規定的限額,該完整的瓶應從稅收豁免; 若該容量超過上述所指的限額,他們必須根據法例規定支付超過容量的稅。
香煙和雪茄:入境者只能攜帶在免稅限額內; 若他們攜帶他們超過了免稅限額,過量的必須寄存在邊口海關倉庫並在限定的時間內領回。
衣物、隨身物或其他入境者所需的日常生活護理用品: 入境者可攜帶合理數量及種類並適合他們作旅行用途。